伊川縣人民政府
關于擬征收伊川縣2024年度第四批鄉鎮
建設用地的通告
伊政通〔2024〕5號
根據伊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近期城鎮開發邊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之規定,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地塊一:位于白沙鎮下天院村、常嶺村。東至常嶺村工業用地,西至常嶺村工業用地,南至城鎮村道路用地,北至城鎮村道路用地。
地塊二:位于白沙鎮銀李村。東至銀李村旱地,西至銀李村工業用地,南至銀李村喬木林地,北至城鎮村道路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準后擬作為交通運輸用地,符合法律規定的征收情形。
三、擬征收土地現狀、地類及面積
擬征收土地通告發布后,伊川縣人民政府委托白沙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進行全面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權利人共同確認。
四、其他事宜
(一)伊川縣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要求擬召集相關單位組成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小組,對該批次項目擬征收土地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通告。
2024年3月18日